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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
  • 时间:2024-04-17 08:11:48
  • 来源:
  • 编辑:卫馨
  •  近日,自然资源部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提出到2028年底,我国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持证在产的90%大型矿山、80%中型矿山要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要求,各地可结合实际,参照绿色矿山标准加强小型矿山管理。


    2017年3月以来,我国以示范引领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进程,截至目前,共有国家级绿色矿山1000余家,省级以下绿色矿山3000余家。


    《通知》在少数优秀矿山示范引领的基础上,对绿色矿山建设提出了新要求,绿色矿山建设的推进方式转为全面推进。


    《通知》指出,依法从事矿产资源开发的矿山企业,是绿色矿山创建的责任主体,应当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在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中,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建设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矿区社区和谐化的绿色矿山。矿山企业要落实矿山开发利用、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等方案,明确绿色矿山建设任务和进度,落实“边开采、边修复”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


     皖公网安备 34040302000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