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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典型案例请引以为戒
  • 时间:2022-11-29 08:13:41
  • 来源:
  • 编辑:魏强
  • 1.隔离时外出造成疫情传播


    刘某某因到访过涉疫风险点位,10月29日疾控部门通知其居家隔离。刘某某在明知相关防疫要求情况下,仍前往超市购物,并多次到餐厅、网吧与朋友聚餐聚会。11月2日,刘某某确诊。截至目前,刘某某关联病例多达7例,2700余人被临时管控。刘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目前,平谷公安分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对刘某某依法刑事立案侦查,待其隔离治疗结束后,依法严肃处理。


    2.进返京和行程轨迹不报备


    李某某10月21日前往福建某市参加朋友婚礼,23日返京前因“健康宝”弹窗提示有涉疫风险,其在明知不符合进返京防疫规定的情况下,先乘火车至湖北某市,后以购买河北某市车票,到站不下车的方式违规进京,造成疫情传播风险。李某某24日到京后,还存在虚假承诺、不主动向社区报告、多次出入公共场所等行为,接到福建某市疾控部门通知其为涉疫关联人员后,李某某也未如实向社区和有关部门报备,进一步加剧了疫情传播风险。


    目前,李某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朝阳公安分局刑事立案调查。


    3.居家隔离期间在家中聚餐会友


    11月15日,北京经开区林肯公园C区一名居家隔离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开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接排查等工作。经调查,该感染者于11月14日从外省乘坐高铁返京,11月14日开始居家隔离。14日12时,该患者乘坐网约出租车抵达林肯社区C区后步行返回家中。当天18时,按照疫情防控相关政策,社区对该返京人员进行居家观察管控措施,19时,在家中已上门磁情况下,接待朋友来访并于家中就餐。该举动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增加了疫情传播风险。


    4.公共场所拒不佩戴口罩


    珠海某男子在乘坐公交车时随身携带了口罩,但只是挂在脖子上,车上安全监督员提醒后,他仍不正确佩戴,拒不配合安监员工作,并因此与之发生争执将安监员手机拍打到地上。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5.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


    一女子逛超市拒绝出示健康码,超市工作人员上前阻拦并劝离,10分钟后该女子返回超市取下口罩强行闯入,还朝水果狂吐口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6.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


    2022年7月12日,山东某镇进行核酸检测工作时,发现村居民赵某某,在7月8日至7月12日,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个人核酸检测一天一检,且未向居住地社区报告,给当地疫情防控带来风险隐患。公安机关依法对赵某某给予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


    7.拒不配合封控管理


    三亚男子钟某、任某违反高风险区足不出户疫情防控规定,擅自外出,从封控区隔离护栏外接收货物,谋取利益,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安全隐患。公安机关依法对钟某、任某分别作出行政拘留10日处罚。


    8.违规参加聚集活动


    毛某多次在南京某棋牌室打牌,一同打牌的有多名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的清洁工作人员。2022年1月21日,毛某来到扬州,故意隐瞒南京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并否认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外出打牌、购物、就餐均没有采取防护措施。此后毛某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在第4次接受警方讯问时才全部告知活动轨迹和接触史。毛某密切接触者169人、次密接570人被采取隔离措施,其中70人确诊,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2022年2月21日,公安机关以毛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提请批准逮捕,2月27日,检察机关对其批准逮捕。


    9.拒绝配合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派出所工作人员对王某进行有关疫情数据随访,通话中,工作人员耐心表明身份,不料遭到该机主王某的辱骂和威胁。工作人员对此保持理智与克制,做到骂不还口,可王某仍不依不饶。3分钟后,王某又打电话再次对工作人员进行辱骂。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9日并处500罚款的行政处罚。


    提醒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广大市民应当自觉履行防疫责任,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未按规定落实防疫措施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来源:淮南发布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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