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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皖疫防办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道路运输环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2-04-22
  • 编辑:胡娜
  •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省疫防办《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道路运输环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疫防办〔2022〕6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原则上各单位不得直接采购进口冷链食品。

     

    附件:《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道路运输环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疫防办〔2022〕63号)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道路运输环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pdf


    风险管理部

    2022年4月22日

     皖公网安备 34040302000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