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党组织:
春节临近,境内外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多,国内多地出现新冠确诊病例,加之新型变异毒株不断出现,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任务艰巨繁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倡职工就地过节,非必要不离淮、不出省,不外出旅游。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县(区),非必要不前往有本土病例报告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区)。出现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以及健康码“红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得出行。
二、职工确需到省外无本土病例报告地区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把关、审批,在出发前及返回后均应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离淮不出省人员出行前,应按规定向单位进行报备。
三、所有离淮人员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省外出行和省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的,返淮后应第一时间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未出前不得返岗,并坚持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
四、各单位要明确专人做好春节期间外出职工信息统计报告工作,详细记录职工出行及返回时间、出行方式、出行地点、核酸检测等信息,做到底数清、去向明、手续全。
五、各单位要及时关注并提醒外出职工适时了解出行地疫情情况。如职工出行后,目的地出现本土病例报告的,要立即终止行程,返回后第一时间向单位和社区报告,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流行病学调查等,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得返岗。
六、有本土病例报告所在地级市返淮亲属(学生、外地工作等)的,职工应避免与其接触、聚集,并督促返淮亲属及时向社区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七、各单位要教育引导职工加强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减少聚集,倡导家庭聚会聚餐不超过10人,原则上不举办或参加大规模聚会、聚餐及聚集性活动;尽量不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境外商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网购物品。
八、各单位要将管辖区域内所有从业人员纳入疫情管控范围,全面掌握劳务派遣工、外委施工人员、劳务用工人员、外来服务人员等往返情况,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
九、各单位要在充分掌握职工放假、出行等信息基础上,结合疫情形势、防控要求和安全生产实际,科学制定春节假期后返岗复工方案,完善疫情应急预案,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工作。二级单位返岗复工方案于1月29日前报送至集团公司疫情防控办公室(风险管理部)“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报告专用邮箱”。
十、春节期间,各单位防疫组织和人员要保持信息和通讯畅通,应急值守人员要熟悉疫情防控规定和应急预案,如遇涉疫情突发情况,要立即向本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和集团公司疫情防控办报告。
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通过班前会、微信群、醒目位置张贴等方式将本通知传达至每一位职工,确保通知要求得到有效落实。除本通知外,各单位和职工还应严格遵循属地防疫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集团公司其他防疫规定。
联系人:孔磊;联系电话:7624112、1537515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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