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电力集团潘集发电分公司与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正式签订了《临时购售电合同》,标志着潘集电厂调试期上网电量有了市场依据和法律保障,为试运期间上网电量的售出、结算和电费回收提供了基础依据,为工程建设转试运提供要件支撑。
《临时购售电合同》是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之间进行电能交易的重要依据,规范了购售电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潘集发电分公司夯实基础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加强合同签订流程管理,积极衔接、推进,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厂内技术力量,规范地开展购售电合同签订及报备工作,努力为电厂打造良好的运营条件。
合同签订后,潘集发电分公司将继续组织优势力量与电网各相关职能部门深入衔接,就生产期电量确认、电费结算等事宜进行协商,在完成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后,及时更换签订正式合同。(曹增 胡庆宝)
皖公网安备 34040302000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