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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印发《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治本攻坚的实施意见》
  • 时间:2022-04-18 09:53:12
  • 来源:淮河能源报
  • 编辑:李方甜
  • 为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各项任务落实,全面实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目标,根据上级有关部署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近日,集团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印发《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治本攻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此次行动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化安全管理总体思路,推深做实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治本攻坚,明确责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注重效果,全面实现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四个方面工作目标,全面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集团公司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意见》强调,此次行动工作目标是坚定“四零”目标,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性责任死亡事故,确保安全基本面稳定,力争实现安全年;推进安全“三基”工作,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占80%25以上;转变生产方式,推动智能升级,全面实现煤流、矸石流、人流、物流“四流”分离,建成5对国家级和省级智能化示范煤矿,发挥“四个替代”效应;强化整治经验总结和成果运用,完善安全管理运行机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两个根本”。


    《意见》明确了七项主要任务。一要健全责任体系,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要强化政治观念,建立固化安全“第一议题”制度。三要注重事前预防,做实“三重一大”安全管控体系。四要坚持强基固本,筑牢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五要盯住重点板块,强化重大灾害事故治理防范。六要转变生产方式,加快推动煤矿智能升级换代。七要严肃纪律作风,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此次行动从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编制工作方案(2022年1月至3月),推进治本攻坚(2022年4月至10月),开展总结评估(2022年11月至12月)。


    《意见》还对具体工作提出要求,各单位要强化政治观念,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加强督导检查;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淮河能源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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