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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清明 五一期间疫情防控监督及廉洁从业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2-04-02
  • 编辑:田庆伟
  • 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


    清明、五一将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省纪委抓细抓实疫情防控监督工作要求,现就加强“两节”期间疫情防控监督及廉洁从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制度执行


    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省市县及集团公司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三十条”及集团公司各项纪律规定。


    (一)严禁通过“抖音”“微博”“微信”及QQ群等渠道发布、传播疫情虚假不实信息,管好家人、带动身边人,不信谣、不传谣。


    (二)严禁借用下属、业务关联单位或个人车辆旅游、祭扫,严格执行非值班车辆封存制度,节日期间公务用车于节前3天向集团纪委机关报备。


    (三)严禁违规公款旅游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供应商、工程承包商、设备承修商、证券承销商、咨询服务商等业务关联单位支付旅游费用。


    (四)增强安全意识,严格落实集团公司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督促做好个人防护和节日安全。


    二、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集团公司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上来,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认真执行集团公司各项制度规定,文明廉洁过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疫情防控和纠治“四风”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督促管内单位认真排查人员信息,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三、严格监督执纪


    (一)聚焦两个重点。要从严抓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坚决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确保中央、省委及集团公司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落细落实落到位。要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紧盯节日期间“四风”隐形变异问题,严防“四风”反弹回潮,严防侵害职工利益行为。


    (二)开展监督执纪。各级纪检组织要坚持疫情防控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把二级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机关职能部门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重点,深入检查思想重视情况、组织领导体制机制构建情况、预防方案制定情况、防控制度措施执行情况、职工群众教育情况等,对因失职失责导致疫情失控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规依纪追责问责,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


    (三)强化自我约束。各级纪检组织要从严做好谈话场所疫情防控,做好查验两码、体温监测、核酸检测、日常通风消毒、全员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基础性工作。要从严控制“走读式”谈话,各单位原则上暂停开展“走读式”谈话,确需开展的应当全面了解谈话对象、谈话人员与疫情防控有关情况,经综合研判并按规定从严履行审批程序,配齐配强谈话场所医护人员和医疗用品。


    各单位于5月9日前,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阅的“两节”期间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及《2022年清明 五一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情况统计表》一并报至集团纪委纪检监察室。


    监督举报电话0554-7624252,7624445。


    举报网址:http://jjjc.hhnykg.com/。

     

    附件:

    1.2022年清明 五一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情况统计表点击下载



    2.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使用报备单点击下载



    淮河能源控股集团纪委机关

    2022年3月29日


     皖公网安备 34040302000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