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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两处建筑入选我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
  • 时间:2021-12-21
  • 编辑:田庆伟
  • 日前,淮南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公布,位于集团公司机关大院内的东办公楼和工会楼两处建筑位列名单之内。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通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函》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安徽省历史建筑普查与认定技术导则》规定,本次共有包括集团公司两处建筑在内的共9处建筑被列为我市第二批历史建筑。


    历史建筑是指经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这些历史建筑是我市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和宝贵资源,对其加强保护和合理利用,能够充分展示城市历史风貌,留住城市建筑风格和文化特色,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市民文化自信。


    下一步,集团公司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做好对历史建筑的建档、规划、保护、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让这些老建筑“留下来”后更好地“活起来”。

     皖公网安备 34040302000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