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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赴集团公司部分单位开展下沉督察
  • 时间:2021-09-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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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月5日至11日,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赴淮河能源股份新庄孜电厂、顾桥电厂、潘三电厂开展下沉督察,通过实地检查、听取汇报、询问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并就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督察组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持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及省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动员会精神,为电厂环保工作提供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要从政治上、大局上长远布局和加强电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依法防治、精准防治、科学防治,持续落实防治污染的各项措施,全面完成各项环保工作目标任务。要把环保工作与安全生产放在同等重要位置统筹推进,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专业人员业务素质,做好环保设备设施管理等工作,严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浓度排放总量,做到达标排放,全面提升节能减排效率,为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贡献力量。
        在新庄孜电厂,督察组详细询问了新庄孜电厂燃料、燃油的来源和运输方式,固废、废水的去向处置等情况,实地查看了工业废水处理站、污染物在线监测室、危废库、油脂库等环保相关场所,查阅了环保制度文件、环保检查台账等资料,并对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在顾桥电厂,督察组通过实地查看环保设备设施运行情况、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的方式,对电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燃料存储及整体运转流程、烟气污染物排放、废水处理、危废处置等情况开展详细督察,并就相关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在潘三电厂,督察组调阅了相关环保资料,认真听取环保工作情况汇报,现场详细了解电厂煤场建设、危废贮存库房建设及日常管理等工作。督察组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落实环保责任,持续加大环保工作力度,切实将各项环保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有关负责人陪同。(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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