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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两堂一舍”群众监督办法(试行)印发
  • 时间: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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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规范“两堂一舍”群众监督工作,进一步落实家文化建设要求,不断满足职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近日,集团公司办公室印发《淮河能源控股集团“两堂一舍”群众监督办法(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遵照执行。

        《办法》指出,集团公司各级工会是本单位“两堂一舍”群众监督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职责是参与“两堂一舍”工作标准和管理制度的研究制定;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关“两堂一舍”工作的达标检查验收;组织开展群众性监督检查,并及时反馈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收集职工关于“两堂一舍”方面的诉求,并接待职工信访;依照有关规定,参与食品安全事件和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

        《办法》明确了“两堂一舍”群众监督的主要内容、“两堂一舍”群众监督的主要形式、职工代表“两堂一舍”现场监督检查周期。针对“两堂一舍”群众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工会有权向有关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对较为严重的问题或职工反映强烈、意见较大的问题,可要求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集团公司工会根据“两堂一舍”群众监督结果,进行正负激励,奖励资金由工会经费列支。单位被“黄牌”警告后10个工作日内,应当制定整改措施,并书面报送决定给予挂牌的工会。(淮河能源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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