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缓解职工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导致的生活困难,近日,集团公司印发文件,开展2020年度职工大病生活困难救助工作。
明确救助依据和条件。集团公司2020年度职工大病生活困难救助的疾病范围、对象、标准等,执行《淮南矿业集团职工大病生活困难救助基金实施办法》。其中,特困职工大病生活困难救助执行《淮河能源控股集团特困职工帮扶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救助前提条件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淮南市城镇居民2019年度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具体为2957元。
实行信息化管理。职工大病生活困难救助工作实行网上申报,线下审核的救助方式,要求申报单位及时将被救助人员的电子档案信息录入淮河能源工会信息化服务平台系统。救助工作的申报、信息比对、救助金发放等实行全流程信息化管理。
各单位要做好符合条件人员的申请、审核、公示、上报等工作,重点审核家庭人口及其收入计算、所患大病种类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公示无异议后,各单位要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同步建立大病救助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同时,各单位要对2018、2019年度大病救助人员档案进行一次全面自查,重点检查大病救助人员是否做到一人一档、建档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是否明确专人保管等。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丁朝林)
皖公网安备 34040302000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