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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 时间:202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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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全球疫情加速蔓延,我国面临境外输入病例和进口冷链食品导致本地传播的风险增大,为及时、科学、规范、有序处置可能出现的散发或聚集性疫情,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和不同场景不同情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对实操指南的通知》(皖防疫办〔2020〕5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公司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思想,把疫情常态化防控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前提和基础,着力加强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要求,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

        二、组织领导

        集团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出现散发或聚集性疫情第一时间响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指挥和督促落实。根据集团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下设综合协调组、消杀指导组、物资保障组、宣传教育组、安保信访组、督导检查组等。

        (一)综合协调组。风险管理部牵头,办公室、健康产业公司、行政服务中心等配合,主要负责与省市疫情防控部门的协调,保持工作联系和信息互联互通,及时更新、上报防控信息;配合省市疾控力量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核酸检测等,开展疫情风险评估和形势研判;负责疫情防控相关公文处理,组织防控有关工作会议、文稿、纪要起草;做好会务服务、车辆及生活后勤保障等。

        (二)消杀指导组。健康产业公司牵头,相关单位配合,主要负责提供公共场所、疫发地点、感染者途经地点等消杀作业规范,并深入现场指导落实和检查评估,开展环境危害因素调查,必要时协调疾控机构进行技术指导或开展高风险场所消毒工作。

        (三)物资保障组。经营管理部牵头,风险管理部、物资采供中心、健康产业公司等配合,主要负责动态掌握防控物资需求、采购、库存和资源保障情况,明确防疫物资保障范围和标准,做好物资保障和协调,统一管理和发放口罩等医疗物资,满足防控工作需要。

        (四)宣传教育组。党委工作部负责,工会机关、新闻媒体中心等配合,主要负责疫情信息发布、舆情监测及应对,开展疫情知识普及、健康宣教和法制宣传,增强职工个人防护意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稳定职工及家属思想,营造有利于防控工作开展的环境和氛围。

        (五)安保信访组。保卫部牵头,信访办等配合,主要负责疫点、封闭、隔离等重点场所治安保卫工作,协助重点人员信息的排查,指导各单位内部人员有序流动和外来人员的排查管控;做好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和稳定风险评估,做好有关疫情信访件调查回复和稳定事件处置等。

        (六)督导检查组。纪委机关牵头,风险管理部、健康产业公司等配合,主要负责对集团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政府疫情指挥部发布的各项命令、防控任务和措施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纪律和作风建设,严肃查处疫情防控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违规违纪行为,受理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线索等。

        三、规范疫情应对处置

        当集团公司出现散发病例或少量聚集病例时,防控目标是及时发现病例和管理密切接触者,快速处置疫情,做到发现一起、扑灭一起,避免单位内部发生聚集性疫情,防止疫情传播和扩散,确保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稳定有序。

        (一)立即报告病例。各单位收到职工个人或疫控、卫生、医疗等部门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下统称“病例”)通知后,除按规定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外,要立即向集团公司疫情防控办公室(风险管理部)报告,疫情防控办以电话形式向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并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集团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防控办公室成员。

        (二)启动应急响应。集团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立即启动下设工作组工作,各单位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全面摸排病例14天内的活动轨迹和与职工接触情况;确保人员、物资、设施迅速到位,严格执行日报告和工作例会制度。

        (三)积极配合病例、密切接触者和疫点管控。迅速联系属地疫情防控和医疗机构及时隔离救治病例,保障职工生命健康安全;积极配合疫情调查,精准锁定病例密切接触者,督促接受规范的隔离医学观察;科学划定防控区域和疫点,立即采取封闭管控措施,开展环境消毒和检测。

        (四)做好重点人员和职工日常健康监测。各单位对病例和隔离的职工,每日进行健康询问,督促其不少于两次体温检测,及时掌握检测结果,专人做好记录和报告,异常情况随时报告。加强职工日常健康询问,发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的,立即督促其规范就诊排查,并进行核酸检测。

        (五)强化单位内部防控措施。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和所在地疫情管控要求,立即强化、细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持证进出制度,在单位入口设立体温检查点,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体温异常及未经批准的外来人员不得进入;进入单位公共场所和密闭空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人员聚集,严控大型会议,取消集团公司一切非生产性的大型集会活动;重要岗位和生产单位人员应实行A、B岗制度,避免同时感染或隔离风险。

        (六)加强重点场所管控。疫发单位要在疫控、卫生等部门的指导下对病例活动轨迹和接触人、物、区域全面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临时隔离点实行封闭管理,配备体温计、口罩和消毒剂等防护用品,按需配置医护人员、安保人员、服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各单位要加强对食堂、澡堂、宿舍、电梯、车辆等人员密集和密闭场所的卫生整治,严格规范落实清洁、消毒、通风等措施,限制人员数量和停留时间。

        (七)降低物品和物流传播风险。加强对防疫、物流、餐饮、配送等人员的疫情知识培训,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验视制度、可疑物品报告制度,增加对运输车辆、存储库房、物品包装消毒频次,落实物资转运防疫措施。

        (八)加强信息发布和舆情监测。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向职工公布疫情信息,加大疫情有关防控知识宣传力度,教育引导职工积极落实防控措施、配合健康管理;加强舆情监测,做好媒体沟通,及时回应职工关切。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持续抓紧抓实抓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坚决防止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二)各级疫情防控组织机构要始终保持高效运转状态,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控制突发疫情,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科学调度,确保上级各项防控要求和措施部署落实到位。

        (三)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根据有关防疫机构发布的应对指南和工作要求,制定完善本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切实提高响应速度和应急处置能力。各单位应急预案于2021年1月22日前报集团公司疫情防控办公室备案。

     皖公网安备 34040302000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