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推动电力板块“六位一体”安全支撑体系建设,全力打造“学习型、安全型、精益型、创新型、和谐型”电力班组,助力集团公司建成全国能源头部企业,近日,集团公司印发《关于加强电力班组建设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建设目标是以建强班组长队伍、提升员工整体素质、强化班组管理水平为抓手,不断增强班组凝聚力、执行力、战斗力,力争到“十五五”末,思想凝聚更加牢固,安全基础全面夯实,人才队伍更加合理,创新潜能充分激发,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指导意见》对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会(团委)机关牵头推进电力班组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监管部(安全监察局)是电力班组安全建设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电力班组安全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指导。集团公司职工培训中心负责监督、指导电力班组培训,统筹师资、场地等培训资源。二级公司是所属单位班组建设的管理主体,负责落实集团公司班组建设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各电厂是班组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班组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日常事务管理、外委班组管理等。
《指导意见》部署了六项重点任务。一是加强班组基础建设。要规范班组设置,明确班组长任职资格,严格班组长选用管理。二是推进“学习型”班组建设。要加强班组日常培训,拓宽学习交流平台,构建技能竞赛体系。三是推进“安全型”班组建设。要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风险防控与隐患治理,加强班组应急能力建设,严抓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环保和职业健康管理要求。四是推进“精益型”班组建设。要完善基础管理制度,优化生产运行与检修管理,强化成本管理,推行现场定置量化管理。五是推进“创新型”班组建设。要鼓励职工创新创造,开展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推进班组信息化建设。六是推进“和谐型”班组建设。要加强班组民主管理,培育特色班组文化,做实思想政治工作。
《指导意见》还对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示范引领等保障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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