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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印发
  • 时间:2022-02-07 10:53:40
  • 来源:淮河能源报
  • 编辑:胡娜
  • 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单位的凝聚力,促进单位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企业年金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集团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年金方案。近日,集团公司印发《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遵照执行。


    《方案》共十章,42项条款。明确了建立企业年金遵循的原则,单位建立企业年金的基本条件、实施范围,以及职工参加本方案的条件、程序,退出本方案的条件、程序,职工的权利和义务。与本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试用期满,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职工可参加本方案。


    《方案》对资金筹集与分配进行明确,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单位缴费的列支渠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个人缴费由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为本人缴费基数的4%,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按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8%缴费,缴费金额全部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


    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淮南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倍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企业账户余额分配至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方式为:个人账户分配额=企业账户余额×(正常缴费个人账户余额÷正常缴费个人账户余额总额)。企业账户余额每年分配一次。单位按月将全部缴费款项按时、足额汇至托管人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托管账户。


    《方案》指出,单位出现经营效益下降、亏损、重组并购等特殊情况无法履行缴费义务时,经与职工一方协商,可以降低、暂停、中止单位缴费,职工同时降低、暂停、中止个人缴费。职工由于自身原因申请中止或者恢复个人缴费,需填写《职工中止(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并经本单位确认后执行。


    《方案》明确,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按以下规则归属于职工个人。未归属于职工个人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记入企业账户。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职工过错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根据工作年限分段按比例归属于职工个人。


    《方案》还对账户管理、基金管理、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方案的变更和终止等做了具体明确。(淮河能源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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