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集团要闻
泊江海子矿产能核增至600万吨/年
  • 时间:2021-09-16 17:21:15
  • 来源:淮河能源报
  • 编辑:田庆伟
  •   9月15日,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传来好消息,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下发《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内蒙古银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泊江海子矿生产能力核定的复函》,指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释放煤炭先进产能会议精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快做好释放煤炭先进产能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1)702号)要求,泊江海子矿已纳入国家重点保供煤矿范围。经现场核查,泊江海子煤矿各系统具备600万吨/年生产能力,生产能力可由300万吨/年核增至600万吨/年。至此,西部煤电集团三对现代化矿井核定生产能力达2300万吨/年,企业规模效益进一步凸显,是西部煤电集团高质量发展征程上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一件大事。

      泊江海子矿产能核增工作,事关集团公司整体上市工作,事关西部煤电集团长远发展。集团公司党代会上提出,要全力推进西部煤电基地建设,顺利完成泊江海子矿产能核增工作,充分释放西部先进产能、发挥规模效益。西部煤电集团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委战略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推进产能核增工作,做强做大西部煤电基地。

      为全面推进产能核增工作,集团公司抢抓机遇、主动作为,进行全方位安排部署。西部煤电集团认真落实集团公司相关要求,集中精力、全力攻坚,由主要负责人亲自督办、协调,明确工作思路及措施,“定目标、定措施、定节点、定责任人”,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推进。矿井顺利完成土地、林地报批,通过竣工验收及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验收,建成智能化矿井,完成核增各项前期工作。积极对接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相关部门,抓住国家释放煤炭优质产能政策机遇窗口期,顺利实现了产能核增任务。

      下一步,西部煤电集团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及东胜区相关政府部门要求,认真按照批复的生产能力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均衡组织生产。坚持安全高目标引领,全面筑牢矿井安全生产基础,坚决实现安全稳定。同时,按期完成产能置换和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办理,积极兑现电煤中长期购销合同签订等相关承诺,依法依规释放产能,在能源供保及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在推进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上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徐璐璐 张伟)

     皖公网安备 34040302000304号